撞了租赁车辆,赔偿顺序及责任划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一. 赔偿顺序
- 交强险先行赔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意味着,如果租赁车辆发生事故且责任在车辆一方,首先应由交强险进行赔付。
- 商业险补充赔付: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如果租赁车辆投保了商业保险,那么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将由商业险进行补充赔付。
- 侵权人最终赔偿:如果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即事故责任方)赔偿。这是赔偿顺序中的最后一步,当交强险和商业险都无法完全覆盖损失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剩余赔偿。
二. 责任划分
- 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这意味着,在租赁车辆与其他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中,责任将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划分。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事故的责任划分原则。
综上所述,撞了租赁车辆的赔偿顺序为交强险先行赔付、商业险补充赔付、侵权人最终赔偿,而责任划分则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应首先明确事故责任,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顺序进行赔付。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