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修改部分原文解读-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2-13 婚姻家庭

新婚姻法修改部分主要包括对禁止结婚条件的修改、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新制度、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明晰化、追究家庭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责任等。以下是对这些修改部分的详细解读:

一. 对禁止结婚条件的修改

  • 原文:原《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之疾病的禁止结婚。修改后的《民法典》将这一规定改为可撤销婚姻,即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解读:这一修改体现了对公民婚姻自由权的尊重和保护。患有疾病不再直接成为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而是将是否结婚的最终决定权交给当事人本人,但患病一方需履行告知义务。

二. 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新制度

  • 原文:新增设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的规定。同时,明确了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解读:这一制度的增设,为受胁迫结婚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同时也保护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三. 离婚冷静期制度

  • 原文:增设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
  • 解读: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减少草率离婚、冲动离婚,使申请离婚的当事人能够有时间整理情绪、保持理性,更加理性地对待离婚的要求。

四.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明晰化

  • 原文: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解读:这一修改明确了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和程序,强调了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重要性,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 追究家庭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 原文: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者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解读:这一修改体现了对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视和打击力度的加强,为受害人提供了法律保护和救济途径,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我的观点:这些修改部分体现了新婚姻法对公民婚姻自由权的尊重和保护,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