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吃喝的七种主要情形包括:
“相互吃”: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通过“饭局”搞政治攀附、谄上媚下、亲亲疏疏,搞政治牵线、权力寻租、利益捆绑;工作餐后违规组织、接受“二场”宴请等问题。
“吃公函”: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的吃喝,如用专项工作经费支付吃喝费用,假借学习交流工作、考察调研之名吃喝,以举办会议、培训之名列支、转移、隐匿餐费,以及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接待正常开支中等。
“吃食堂”:单位内部食堂违规配备高档食材、酒水;将违规接待费用转移到食堂开支;以公务、商务、外事接待名义在食堂公款宴请朋友、亲属;在培训中心、驻外办事处等内部食堂违规吃喝等。
“吃老板”: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利用职权影响在企业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宴请并由私营企业主买单;私营企业主“送吃喝”等。
“吃下级”:违规接受下级提供的宴请;要求下级单位支付本应由自身承担的接待费用;到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或者调研过程中接受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在基层用餐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等。
“一桌餐”:在高档小区、写字楼、烟酒专卖店、茶楼、“农家乐”等“一桌餐”场所违规吃喝;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购买烟酒并违规吃喝;以办公用品、会议或培训费用等虚假名义报销餐费;违规聚餐饮酒甚至酒后滋事、饮酒致死;以民俗习惯等为由违规吃喝,打着庆祝传统节日的幌子违规聚餐等。
其他违规吃喝行为:如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球友会、牌友会等以拉关系为目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会、吃请。
这些违规吃喝行为都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广大党员干部应坚决抵制,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维护党的作风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