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撞了,通常不需要自己垫付全部医药费。下面我分几种情况详细解释一下:
责任明确且肇事方配合:
- 如果事故责任明确,且肇事方能够积极配合处理事故,那么一般会由肇事方或其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因为肇事方有责任为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责任不明确或肇事方不配合:
- 如果事故责任不明确,或者肇事方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态度消极不愿及时垫付医药费,那么受害者可以先自行垫付必要的医药费,以保证能够及时得到治疗。
- 之后,受害者可以通过与肇事方协商、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等方式,来追讨自己垫付的医药费以及其他应得的赔偿。
注意事项:
- 无论哪种情况,受害者都应妥善保管好各类相关凭证,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药费发票、检查报告等,这是后续索赔的关键证据。
- 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提交上述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责任方履行赔偿义务。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事故发生或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算。
综上所述,被别人撞了后,医药费是否要自己垫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责任明确且肇事方配合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自己垫付;在责任不明确或肇事方不配合的情况下,可以先自行垫付再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无论如何,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