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婚姻法2025年2月1日实施-祝文律师|法行宝
2025-02-12 婚姻家庭

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已于2025年2月1日起实施。这一司法解释共23条,主要针对婚姻家庭纠纷中的财产分割、忠实义务、父母出资购房、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以下是对新规定要点的详细解析:

一. 财产分割问题

  1. 房产分割

    • 婚前房产为另一方“加名”的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法院将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等因素进行公平公正的分割。
    • 例如:陈先生再婚后,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离婚时,法院考虑到双方婚姻已存续十年,结合双方对家庭的贡献以及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酌定崔女士分得房屋折价款120万元。
  2. 父母出资购房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将其房产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并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情况等因素合理补偿对方。
    • 例如:若小龙的父母给小龙购买了婚房,即便房本上有小美的名字,离婚时该房产仍归小龙的父母所有或归小龙所有,小美无权分割,但小龙需给予小美合理补偿。
  3. 直播打赏

    •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例如:高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多次向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叶某某转账,法院支持其配偶的返还请求。

二. 忠实义务与财产赠与

  • 明确重婚绝对无效的立场,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基本婚姻制度,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坚决予以否定和打击。
  • 明确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目的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不仅侵害了夫妻另一方的共同财产权,更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夫妻另一方诉请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例如:高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叶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并向叶某某转账73万元。法院审理认为,高先生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且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该行为无效,叶某某应当返还实际收取的款项。

三. 子女抚养与探视权

  • 明确禁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将其作为不利因素考虑,在离婚纠纷中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 明确探视权保障,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另一方不得阻碍。
  • 子女抚养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例如,2岁以下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8岁以上需尊重子女意愿。

四. 其他重要规定

  • 家务补偿:新的婚姻法对家务补偿没有具体限制,通常是根据当地居民的平均收入以及家庭承受度作为参考指标。全职在家带娃、做家务的,离婚时能要家务补偿。这是对家庭主妇劳动付出的肯定,也是对婚姻中公平原则的体现。
  • 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后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一方可以请求其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
  • 出轨惩罚:新婚姻法对出轨方财产的分配有明显“加大惩罚力度”的倾向。出轨方在离婚时,财产分配会减少,甚至没有分配财产的机会。

我的观点是,新婚姻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与婚姻家庭团体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推动家庭成员敬老爱幼、互相帮助。同时,也为法院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提供了更加明确和统一的法律依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