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亲爷爷奶奶没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此条款明确规定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特定条件下对孙子女的抚养义务,但这一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或法定的亲属关系。
二. 义务范围
- 该法条所指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是指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具有直接血缘关系或法定亲属关系的长辈。对于不是亲爷爷奶奶,即没有血缘关系或法定亲属关系的长辈,此条款并不适用。
三. 实际情况分析
- 在实际情况中,不是亲爷爷奶奶的长辈,通常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去抚养孙子。抚养义务主要由父母承担,父母无力抚养时,才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
综上所述,不是亲爷爷奶奶没有抚养孙子的义务。这一结论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以及抚养义务的范围和实际情况分析得出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