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开的公司,一人能追究公司分红,但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如下:
一. 股东分红权的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这是股东分红的基本原则,即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公司的盈利。
二. 分红权的行使与限制
- 按出资比例分红:在两人合开的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股东应按照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来分配公司的红利。
- 特殊约定的可能性:然而,如果全体股东之间有特别的约定,比如不按出资比例分红,那么这种约定也是合法的,只要它不违反法律的其他强制性规定。
- 不得抽逃出资:值得注意的是,股东在行使分红权时,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即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分红应基于公司的盈利和可分配利润,而不是随意提取公司资金。
三. 分红权的追究
- 如果一个股东认为自己的分红权受到了侵害,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可能包括与公司或其他股东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诉讼来寻求法律救济。
综上所述,在两人合开的公司中,一人是有权追究公司分红的,但这一权利的行使需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股东之间对分红存在争议,建议首先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