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继子女可以形成拟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主要基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事实。
具体来说,如果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时或虽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时,与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了抚养、教育的责任,那么双方之间就会形成拟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在法律上等同于实际存在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双方均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继承权等。
此外,即使继子女在成年后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接受了继父母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顾,如果这种关系长期稳定,且继父母实际上已经履行了作为亲生父母应尽的义务,那么也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了拟制血亲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关系的形成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共同生活的时间、经济支持的程度、生活照顾的实际情况等。
总的来说,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形成拟制血亲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双方之间存在长期共同生活的历史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律事实,且继父母实际上已经履行了抚养、教育的责任,那么双方之间就可以形成拟制血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