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滞纳金可从申请减免的法条-冯光伟律师|法行宝
2025-07-03 经济纠纷

您好,关于税款滞纳金申请减免的法条依据,主要可以参考《海关总署2015年第27号公告》以及后续的《海关总署2017年第32号公告》。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的情形

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27号公告》,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1. 纳税义务人确因经营困难,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难以缴纳税款,但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
  2. 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政策调整原因导致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缴纳税款,但在相关情形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
  3. 货物放行后,纳税义务人通过自查发现少缴或漏缴税款并主动补缴的,且该自查发现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四章有关主动披露的规定,并按照海关规定程序办理;
  4. 经海关总署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所需材料

在办理税款滞纳金减免手续时,纳税义务人需要按照海关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 报关单及随附资料复印件;
  2. 滞纳金缴款书复印件;
  3. 已补缴税款的税单复印件;
  4. 如属于自查发现少缴或漏缴税款并主动补缴的情形,还需提供自查情况报告;
  5. 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同时,纳税义务人应声明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减免税款滞纳金的办理流程

减免税款滞纳金手续由征税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办理。对于符合规定可减免税款滞纳金的,征税地直属海关会与纳税义务人签订《XX海关税款滞纳金减免执行协议》,并负责监督协议的执行。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符合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的情形,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并向当地海关提出申请。海关会根据相关规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减免的决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