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并未取消一人有限公司。以下是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详细规定:
一. 一人有限公司的定义与设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该节规定,该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二.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限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 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且不设股东会。股东在作出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四.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新公司法并未取消一人有限公司,而是对其设立、组织机构、股东限制以及股东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