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泄露个人信息的规定是第一千零三十八条。具体规定如下:
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这条规定明确保护了个人信息的安全,并规定了信息处理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信息处理者违反了这一规定,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信息被泄露或滥用。如果你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