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依法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登记错误:
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
原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
不动产灭失:
违反法定程序:
其他依法应撤销的情况:
在申请撤销不动产登记时,相关权利人需向登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撤销登记的理由,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存在上述法定事由。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必要时会进行实地查看、询问相关人员等调查核实工作。经审查确属错误登记的,登记机构将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如果不动产登记被撤销,权益保障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因登记机构过错导致撤销,登记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因当事人自身提供虚假材料等过错致使登记被撤销,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因此受损,可向有过错的当事人主张民事赔偿。同时,若涉及第三人善意取得不动产权益的情况,即便原登记被撤销,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的权益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