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告知书一般是行政机关写给行政相对人或者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
具体来说,行政告知书是在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为了保障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陈述申辩权等合法权益,而依法向其告知相关事项、理由、依据以及享有的权利等内容的法律文书。例如,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通常会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等权利。
因此,行政告知书的接收对象主要是行政相对人或者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确保他们在行政程序中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