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继承新规一览表
一. 继承顺序
-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
- 遗嘱优先: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 遗赠扶养协议: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嘱。
三. 遗嘱形式
新增遗嘱形式:除了原有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录音遗嘱外,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两种形式。
-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公证遗嘱不再优先:若存在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
四. 继承权丧失与恢复
继承权丧失:
- 蓄意伤害被继承人,无论伤害行为是否成功,都将导致继承权即刻丧失。
- 因争夺遗产而蓄意杀害其他继承人,同样将剥夺继承资格。
- 对被继承人实施遗弃或虐待行为,将自动导致继承权失效。
- 伪造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继承权剥夺的处罚。
- 利用欺诈或胁迫手段影响遗嘱设立、修改或撤销的,情节严重者同样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恢复:若继承人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宽恕或在遗嘱中仍被列为继承人,则不丧失继承权。
五. 遗产管理人制度
- 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履行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处理债权债务等职责。遗产管理人可由遗嘱人指定或由继承人共同推选,若无人担任,则由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接管。
六. 合法财产的全面继承
- 遗产范围:新规规定,其他合法财产均可继承,包括传统的实物资产以及新兴的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非法获取的财产不具备继承权。
七.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
- 配偶份额: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享有半数份额,剩余部分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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