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既有遗嘱又有遗赠的情况下,如果两者内容相抵触,最后的遗嘱将具有更高的效力。
一. 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比较
遗嘱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这意味着遗嘱是立遗嘱人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方式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遗赠的效力:同样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赠也是立遗嘱人对其个人财产的一种处分方式,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效力比较:当遗嘱与遗赠内容相抵触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意味着,如果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后又立了遗赠,且两者内容相抵触,那么最后的遗嘱将覆盖之前的遗赠,具有更高的效力。
二. 法律依据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在既有遗嘱又有遗赠且两者内容相抵触的情况下,最后的遗嘱将具有更高的效力。这是因为法律尊重立遗嘱人的最后意愿,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来处分其个人财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