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骑电动车和汽车相撞且电动车全责的情况下,赔偿应首先由承保电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电动车驾驶人自行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一. 赔偿顺序与责任承担
二. 赔偿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费用均属于赔偿范围。
三. 特殊情况说明 若电动车驾驶人无力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受害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索赔偿,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在骑电动车和汽车相撞且电动车全责的情况下,应首先由电动车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电动车驾驶人自行承担。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