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挂职人数是可以超过一个人的。以山东省为例,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印发的《关于严格干部职数管理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同一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挂职锻炼的干部,不宜超过2人。”这一规定说明了在同一市、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中,挂职人数是可以达到2人的,也即是可以超过一个人的。同时,该意见还指出,挂职干部不占所在地方、单位的领导班子职数,这进一步说明了挂职人数与单位正式职数的管理是分开进行的。
综上所述,一个单位的挂职人数能够超过一个人,但具体人数可能受到地区、单位性质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相关政策文件的具体要求来确定挂职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