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小区内开设经营场所谁来查处”,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主要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来负责查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核心结论
小区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开设经营场所的行为,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罚款。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三、实际案例
以宝山城管张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的一起案例为例:
某小区业主为了节约成本,将家中的房屋改建成办公室,擅自改变了物业使用性质。接到市民投诉后,执法队员上门勘察,并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将房屋恢复原状。后经上门复查,当事人已按照要求整改,该房屋恢复正常居住。
四、建议与提醒
综上所述,小区内开设经营场所的查处工作主要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希望以上分析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