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可以要求查看对方(即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这一规定确保了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知情权,使其能够充分了解被申请人的证据和依据,从而更有效地进行辩护。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如需查阅相关材料,应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机关的要求进行查阅。行政复议机关应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申请人能够顺利查阅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申请人有权查阅被申请人的证据,但在查阅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综上所述,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可以要求查看对方证据,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