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关于“被告人犯挪用资金罪,挪用行为从旧法持续到刑法修正后,刑法修正后进行判决”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核心结论:对于跨法犯(即犯罪行为跨越新旧法律变更)的情况,一般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进行处理。
详细解释:
从旧原则:根据刑法的时间效力原则,即“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上应当适用行为时的法律。也就是说,如果挪用资金的行为在旧法下不构成犯罪或处罚较轻,那么按照旧法处理。
从轻原则:但是,如果新法对被告人更有利,即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罚更轻,那么应当适用新法。这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法律变更而遭受不利的法律后果。
具体适用:
特别注意:在处理跨法犯案件时,还需要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犯罪行为的连续性、犯罪数额的累计计算等。这些因素可能影响最终的定罪量刑,因此需要仔细分析具体案情。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出的挪用资金罪跨法犯的情况,应当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