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决被裁定不予执行后,该判决即失去执行力,等同于未生效的判决。针对此情况,当事人有以下几种选择:
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根据该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仲裁协议,或者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既申请仲裁又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仲裁和诉讼是两种相互独立的纠纷解决方式,选择其一即排除了另一种方式。
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判决,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原判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裁定中止执行。如果法院最终裁定撤销原判决,那么执行程序将终结;如果撤销判决的申请被驳回,法院则会裁定恢复执行。
综上所述,原判决被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并依法进行后续操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