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施工许可证确实需要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具体来说,根据相关规定,在补办施工许可证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其中就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这份报告需要包含安全性鉴定以及抗震鉴定等内容,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以下是补办施工许可证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清单,以供参考:
- 《土地使用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附图(验原件交复印件);
- 受托人需持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及委、受托双方身份证(均需验原件后交复印件);
- 全套施工图纸(提供经设计单位签字盖章、总平图经自然资源局盖章的原件);
-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类别含安全性鉴定以及抗震鉴定);
- 施工合同原件;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一式两份);
- 《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 交纳人防费收据复印件;
- 门牌证明、拆迁办开具的未被拆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 如有违建超建情况,应提交城管处罚决定书以及罚款缴费发票(复印件);
- 参建单位材料(包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因此,在补办施工许可证时,务必确保已经准备好了所有必要的材料,包括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