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有权要求银行提供保证合同和借款合同。
首先,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保证人是借款合同的第三方担保人,其承担的是对借款人债务履行的担保责任。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保证人有权了解并掌握与担保相关的所有合同内容。这包括保证合同本身,以及作为保证合同基础的借款合同。因为这两份合同共同构成了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法律依据。
其次,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民法典》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合同另一方(即银行)提供合同文本。同时,由于借款合同是保证合同的基础,保证人也有权要求了解借款合同的内容,以确保自己担保的债务是明确且合法的。
最后,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在签订保证合同和借款合同时,通常会主动向保证人提供合同文本,并解释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这是银行履行其告知义务和保障保证人知情权的重要体现。如果银行未主动提供合同文本,保证人有权要求银行提供,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保证人有权要求银行提供保证合同和借款合同,这是其作为合同当事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权利。如果银行拒绝提供,保证人可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