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王胜利律师|法行宝
2025-01-21 房产纠纷

贵州省的物业管理条例主要遵循《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相关内容的详细解读:

一. 物业服务收费原则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这意味着,在贵州省,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必须合理,且需要公开透明,同时,所收取的费用应当与提供的服务水平相匹配。

二. 物业服务收费约定

  • 物业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并非由物业服务企业单方面决定,而是需要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协商,并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这确保了收费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 空置房的物业费交纳

  • 对于空置房,即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物业服务费用应由建设单位交纳。这一规定避免了因房屋空置而产生的物业费纠纷,明确了责任主体。

综上所述,贵州省的物业管理条例在物业服务收费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既保障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