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背靠背”条款的最新规定,主要依据是2024年8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2024〕11号)。以下是对该规定及相关内容的详细解读:
一、“背靠背”条款的定义与性质
“背靠背”条款通常是付款方为了减轻自身资金压力,约定以第三方向付款方付款作为付款方履行向收款方付款义务的先决条件。该条款是合同当事方对共担资金压力和期限风险所形成的关于付款事宜的合意安排,不违公平原则,且不被法律所禁止。
二、“背靠背”条款的效力判断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背靠背”条款的效力采取谦抑态度,即除非存在特定情形,否则不轻易否定其效力。根据法释〔2024〕11号的规定及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示范案例,目前仅在以下四种情形下对“背靠背”条款的效力作出否定性评价:
大型企业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承包方与供应商在涉建设工程领域采购合同中的不明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极端情况: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的诚信原则违背:
三、其他相关观点与规定
四、总结
综上所述,“背靠背”条款的效力并非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且与示范案例不符时,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志,不应对该条款作出否定性评价。同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背靠背”条款的规制也将更加明确和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