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判定的案例-周建虎律师|法行宝
2025-06-28 婚姻家庭

违反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判定的一个典型案例是“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以下是对该案例的详细解析:

一、案例背景

  • 张某与李某于2019年5月登记结婚,并在2020年11月生育一女李某某。
  • 2021年4月19日,张某与李某开始分居,后协议离婚未果。
  • 2021年7月7日,李某及刘某(李某的母亲)在未经张某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带走李某某,导致张某长期无法探望孩子。

二、案件审理过程

  • 张某在多次要求探望孩子被拒后,于2022年1月5日以监护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刘某将李某某送回,并由自己依法继续行使对李某某的监护权。
  • 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 张某不服,提起上诉。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李某某暂由张某直接抚养。

三、关键争议与判决依据

  1. 李某、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 法院认为,李某、刘某擅自带走李某某,并拒绝张某探望,不仅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构成了对张某监护权的侵害。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某的抚养监护如何处理:

    • 法院考虑到李某某尚处哺乳期,且一直由张某母乳喂养。
    • 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的规定。
    • 法院认为,尽管父母对孩子均有平等的监护权,但监护权的具体行使应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因此判决李某某暂由张某直接抚养。

四、案例启示

  • 本案体现了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在监护权纠纷中的应用。
  • 在处理监护权纠纷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生活状态、父母双方的监护能力和意愿等因素,以作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判决。
  • 父母双方都应尊重对方的监护权,不得擅自剥夺或侵害对方的监护权利。

综上所述,“张某诉李某、刘某监护权纠纷案”是一个典型的违反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判定的案例,该案例强调了监护权行使应符合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并提醒父母双方在分居或离婚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