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工商户普通电子发票是否需要税号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发票的购买方。如果购买方是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那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也需要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开具的普通电子发票需要包含税号。
然而,如果购买方不是企业,而是个人消费者,那么在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并不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也就是说,如果个体工商户的销售对象是个人消费者,那么他们开具的普通电子发票就不需要税号。
总的来说,个体工商户开具的普通电子发票是否需要税号,主要取决于其销售对象。如果是销售给企业,那么需要包含税号;如果是销售给个人消费者,那么就不需要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