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一分的是什么-周卫家律师|法行宝
2025-06-26 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一次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及超速行驶: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若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但未达到20%,将被记1分。例如,普通公路上限速60公里/小时,车辆时速在66公里/小时到72公里/小时之间,就属于这种情况。

  2.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机动车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灯光。如夜间未开启近光灯、示廓灯,或变更车道、转弯时未正确使用转向灯,以及在不应该使用远光灯的情况下使用远光灯,夜间会车时未切换为近光灯等,均将被记1分。

  3.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如在设有禁止通行标志的路段强行通过,在有禁止停车标线的地方停车,或在禁止掉头的路段掉头等,都将被记1分。

  4. 未携带相关证件及车辆未检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外),以及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的,均将被记1分。

  5. 货车相关违规: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但未达到30%,或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未悬挂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及载货车辆超出规定的载货长度、宽度或高度,均会被扣除1分。

  6.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在两车交会时,不符合规定的交会方式,或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也将被记1分。

  7.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时,驾驶员和乘客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被扣除1分。

  8. 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未关好车门、车厢,驾车时吸烟、饮食等,这些分散驾驶员注意力的行为,也将被扣除1分。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上述违章行为的发生,以确保行车安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