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上诉后开庭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法院的案件排期、审理进度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等。一般来说,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民事上诉案件:通常会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开庭,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法院受理后,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特殊情形,经省高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特殊情况还需报最高法院批准。
其他因素:具体开庭时间还会受到法院工作安排、案件复杂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公告送达等因素的影响。例如,如果案件需要公告送达,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可能会延长至三个多月到四个月之间。
综上所述,不服上诉后的开庭时间因案件类型、地区法院的工作安排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而异。因此,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开庭时间。当事人应及时留意法院的通知,以了解案件的进展。如果你有具体的案件情况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