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的是什么税-白金城律师|法行宝
2025-06-26 经济纠纷

个人所得税退的税主要是指在年度汇算清缴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多预缴的税款。这些原因可能包括平时扣除不足、未申报扣除、年中就业或退职导致扣除不充分、取得劳务报酬等所得未通过年度汇算办理税前扣除、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适用税率,以及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

具体来说,当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在年度终了后进行汇总,并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预缴的税款多于应纳的税款,那么纳税人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退税的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也是与退税相关的一个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会付给一定比例(如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但这部分手续费并不直接退还给个人,而是给到扣缴义务人,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等。

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是基于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对于多预缴的税款进行退还的一种制度。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应确保自己的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并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