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出来之后可以减少诉讼请求。具体是否减少,需要根据鉴定意见对案件的影响来决定。
如果鉴定意见影响案件定性:例如,原告诉被告故意伤害,但鉴定意见显示伤害并非被告所致,或者伤害程度远低于预期,导致原告诉讼请求的依据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考虑减少诉讼请求,甚至撤诉。
如果鉴定意见只是确认细节:例如,只是确定了受伤程度的具体数值,而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已经明确,那么鉴定意见通常不会成为减少诉讼请求的直接理由。此时,原告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等,来决定是否减少诉讼请求。
在决定是否减少诉讼请求时,原告还需要考虑诉讼成本、时间成本以及可能获得的赔偿等因素。如果减少诉讼请求能够更快地解决纠纷,且获得的赔偿仍然能够接受,那么减少诉讼请求可能是一个合理的选择。
总之,鉴定意见出来之后,原告可以根据鉴定意见对案件的影响以及自身利益的综合考量,来决定是否减少诉讼请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