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车辆没有押运员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具体处罚和管理依据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与处罚: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若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而未配备押运人员,公安机关将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若此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还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与处罚:
-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二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若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押运人员,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于拒不改正的企业或单位,将处以更严厉的罚款,即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或单位)或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对于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外其他危险货物的企业或单位)。
综上所述,危化车辆在没有押运员的情况下上路,将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双重管理与处罚。为了确保运输安全,建议危化车辆务必按规定配备押运员,并确保押运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件。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