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城市可以办理离婚,但这一服务目前仅适用于部分试点地区。根据民政部的相关部署,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已经扩大到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在内的21个省区市。这些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自2023年6月1日起开始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如果您和您的配偶有一方的经常居住地位于这些试点地区之一,并且您持有该地的有效居住证(如果双方或一方户籍在试点省份则无需居住证),那么您就可以选择在该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在办理前,建议您提前在网上进行预约,以避免人员聚集和减少等待时间。同时,请确保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真实准确,以免因信息不实而无法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但要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通办,还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修订相关法规、完善信息系统、优化工作制度和流程等。因此,如果您和您的配偶的经常居住地不在试点地区,或者您无法提供有效的居住证,那么您可能仍然需要回到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