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交印花税的凭证和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以及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这些文书由于其特殊的法律性质和用途,被明确排除在印花税征税范围之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时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这类文书通常涉及政府行为,因此也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这些内部凭证主要用于公司内部的计划和管理,不涉及对外交易或经济行为,因此也不需缴纳印花税。
二、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有特定类型的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例如:
综上所述,不需要交印花税的凭证和情形主要包括上述几类。然而,具体的免税范围可能因地区、行业或特定政策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纳税人仔细查阅相关税收法规和政策文件,或者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