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越犯的什么罪
2025-01-06 刑事辩护

苏越所犯罪名为合同诈骗罪。

一. 案情分析

根据公开报道,苏越作为著名音乐人,被指控犯有合同诈骗罪。具体案情如下:

  1. 犯罪事实:

    • 苏越被控以投资迎奥运巡演等为由,骗取资金共计5746万余元。
  2. 司法程序:

    • 2011年11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苏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涉案款物继续予以追缴。
    • 苏越的前妻安雯(87版《红楼梦》中“晴雯”的扮演者)对此表示“量刑过重”,并为其积极上诉。
    • 2013年,北京市高级法院维持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但改判苏越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三万元。

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本案中,苏越以投资迎奥运巡演等为由骗取资金,明显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三. 我的观点

苏越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刑罚,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于经济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作为专业律师,我认为在涉及合同诈骗罪等经济犯罪时,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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