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张离婚回执单可以离婚吗-胡水清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婚姻家庭

仅有离婚回执单并不能直接算作离婚,也不能直接办理离婚证。离婚回执单,即《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是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经过初步审查向当事人发放的一个凭证。它表明婚姻登记机关已经接收并初步审查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但并非离婚的最终证明。

要获得离婚证,还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1. 离婚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离婚回执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时期被称为“离婚冷静期”。

  2. 申请离婚证: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必须提供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并经过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

  3. 进一步审查和颁发: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只有当所有条件都满足,且符合法律规定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因此,虽然离婚回执单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它并不等同于离婚证,也不能直接证明双方已经离婚。要成功办理离婚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操作,包括提供必要的证件、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