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到的《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实际上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并不存在直接对应的条款。但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我猜测您可能是想了解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的相关规定,这一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中有明确说明。以下是该条款的详细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内容: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解读:
小时计酬标准:
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
地方实施情况:
司法解释与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确保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促进了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健康发展,为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提供了法律支持。
另外,如果您想了解的是《劳动法》中其他条款的内容,或者对《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有进一步的疑问,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准确、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