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报销车票可以使用电子版车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开始全面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即铁路电子客票)。这意味着,旅客在购买铁路车票后,将不再需要打印纸质报销凭证,而是可以直接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
电子发票包含了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票价等必要内容,并且具有与纸质发票同等的法律效力。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或移动客户端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发票。
对于单位而言,财务人员可以基于电子发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这不仅可以提高报销效率,还可以降低发票管理成本,推动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单位既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电子发票的真实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电子发票已经全面推广,但在过渡期内(截至2025年9月30日),旅客仍可以使用纸质报销凭证进行报销,单位也可以凭纸质报销凭证入账。然而,随着过渡期的结束,纸质报销凭证将逐渐被淘汰,电子发票将成为主要的报销凭证。
因此,建议单位在报销车票时,优先使用电子发票,以适应数字化转型的趋势,并提高报销效率和管理水平。如果您对电子发票的使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