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前体检什么病不收-石进学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刑事辩护

在拘留前体检中,若被拘留人员患有某些严重疾病或处于特殊生理状态,通常不会被收押。以下是对这些情况的详细梳理:

一、不会被收押的疾病类型

  1. 严重心脏疾病:包括严重的冠心病伴有频繁心绞痛发作、心肌梗死急性期、严重心律失常(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等)、心脏功能不全达到三级及以上等。这些疾病可能随时引发心脏骤停等危及生命的情况,且拘留场所医疗条件有限,故不被收押。

  2. 严重高血压:血压持续高于180/110mmHg,并伴有心、脑、肾等重要脏器损害的症状,如高血压脑病、高血压肾病等。在拘留环境下,情绪波动等因素可能导致血压进一步升高,引发严重后果,因此不符合收押条件。

  3. 严重肺部疾病:如开放性肺结核,具有强传染性,可能在拘留场所内造成疾病传播;严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有呼吸衰竭,需要持续医疗监护和治疗,拘留场所无法提供相应条件,故不被收押。

  4. 严重传染性疾病:包括艾滋病晚期且伴有严重机会性感染、急性病毒性肝炎(如甲肝、戊肝处于传染期等)、严重的性病(如梅毒伴严重并发症等)。出于对被拘留人员自身健康的考虑以及防止疾病在拘留场所内传播,这类患者通常不会被收押。

  5. 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特别是急性发作期)、重度抑郁、间歇性精神困扰、癫痫等。这类疾病患者可能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可能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且需要专业的精神科治疗和监护,拘留场所难以满足其需求,因此不被收押。

  6. 严重糖尿病:伴有严重并发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高血糖综合征等。患者需要密切监测血糖和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拘留场所无法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故不符合收押条件。

  7. 生活不能自理的疾病:如脊髓等神经元疾病引发的瘫痪、严重皮肤病导致生活难以自理、术后生活难以自理、消化道严重疾病、老年痴呆、肢体截断等。这类患者因无法自理,也不符合收押条件。

  8. 其他严重疾病:包括严重的脑血管疾病(如脑溢血急性期、大面积脑梗死等)、严重的血液系统疾病(如严重贫血伴有心功能不全、血小板严重减少有出血倾向等)、白血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这些疾病同样可能导致患者无法被收押。

二、特殊生理状态

  • 对于正在孕期或者哺乳期内,且其子女尚未满一周岁的女性,通常也不会予以收押。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收押标准可能因地区、执法部门以及具体病情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收押还需根据相关医疗机构的诊断结果以及执法部门的综合评估来决定。这包括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拘留场所的医疗条件、被拘留人员的自理能力以及疾病对拘留场所其他人员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面临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