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提出的“有了宅基地之后一家人户口都迁出了,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个人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当涉及到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时,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因为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被单独继承的,它遵循“房地一体”的原则,即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紧密相连的。
现在,我们根据您的情况来具体分析:
宅基地上是否有房屋:
-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并且这些房屋是合法建造的,那么当父母去世后,作为子女的您(即使户口已经迁出)是有权继承这些房屋的。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继承了房屋也就同时继承了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使用权。
- 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已经灭失(如倒塌、被拆除等),那么您将无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此时没有房屋作为继承的标的。
继承后的权利与义务:
- 继承房屋后,您不仅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还拥有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您可以对房屋进行自用、出租或出售,但出售时受让人必须是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该集体没有房屋的村民。
- 继承房屋后,您需要注意对房屋的维修和养护。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部门同意,您不可以对房屋进行推倒翻建。如果房屋需要翻建或维修,建议在父母生前进行。
法律依据:
- 这一继承权利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及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等相关法律规定而确立的。
综上所述,即使您和家人的户口都已经迁出,但只要宅基地上有合法建造的房屋,您作为子女是有权继承这些房屋的,并同时继承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使用权。但请注意,这一权利是基于房屋的继承而获得的,并非直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