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不可以是权利,而应当是财产。在法律上,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里的“财产”通常指的是具有物质形态、能够估算价值并可用于交易的有形或无形财产,如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
而“权利”虽然也是一种法律上的概念,但它本身并不直接作为抵押物。权利通常指的是法律赋予个人或团体的一种能力或资格,如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这些权利可以依附于特定的财产上,但权利本身并不等同于财产,也不能直接作为抵押的标的物。
例如,在房产抵押中,抵押的是房产这一具体财产,而不是房产的所有权这一权利。所有权是房产的一种法律属性,它决定了房产的归属和使用,但并不能直接作为抵押物。同样,在债权抵押中,抵押的是债权所指向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而不是债权本身。
因此,在设立抵押时,必须明确抵押物是具体的财产,而不是抽象的权利。这样才能确保抵押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