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婚姻法二十一条原文-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4-12-31 婚姻家庭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更新为相应的条款。具体来说:

一.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一条款对应于原《婚姻法》中关于父母抚养子女的相关规定。

二.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 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中,也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体现了子女在成年后应对父母承担的责任。

三. 抚养与赡养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进一步细化了抚养和赡养的权利与义务,指出:“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四.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抚养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还规定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以及相应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原《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内容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得到了更新和扩展,涵盖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以及相关的权利与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