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通知通常是不可以不去的。因为法院的通知,尤其是开庭通知,是法律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如果无故不去,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不利的法律后果。
对于原告:如果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能会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原告此次诉讼结束,如果之后还想解决纠纷,就需要重新起诉,可能会面临更多的时间和成本投入。
对于被告: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意味着被告放弃了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这很可能导致被告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为无法在现场对原告的指控和证据进行反驳和质证。
当然,如果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到庭,比如突然患上重大疾病、遇到不可抗力等情况,可以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在经过法院审查并同意后,就能够延期开庭。但是,这需要提前申请并获得法院的批准,不能随意缺席。
因此,收到法院通知后,应该尽量按时参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也需要及时与法院取得联系,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