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偷渡,现在是否会被追究,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 追诉期限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将不再追诉。具体期限根据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最高刑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以此类推。
二. 可能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况
- 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逃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被害人提出控告且应立案而未立案: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也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 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 若三年前偷渡的行为已被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且当事人有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了控告且应立案而未立案,那么现在仍然有可能被追究。
- 若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况,且偷渡行为的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那么经过三年后,一般不再追诉。
我建议,您应了解偷渡行为的具体法律后果,以及是否存在上述可能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况。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