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转按揭,通常指的是将原有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过程也被称为“商转公”。以下是房贷转按揭审核要求的详细解答:
一、基本申请条件
公积金缴存要求:
- 申请人必须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 申请人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年(含)以上。
贷款与产权关系:
- 申请人与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为同一借款人,且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 申请人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的产权人。
原商贷状态:
- 申请人原商贷尚未结清。
- 原商业贷款银行需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清商业贷款全部本息,并注销抵押登记。
房屋产权与抵押情况:
- 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3年。
- 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信用与还款情况:
- 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已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
- 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还款正常,且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
- 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无以贷养贷、以卡养卡等超前消费行为。
其他要求:
- 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承办银行必须是中心受托银行。
- 经中心审查,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存在贷款风险情形的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
二、所需申请材料
-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
- 原商贷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 办理原商贷所购住房的《借款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 原商贷银行出具的截至商转公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剩余期限的证明及近6个月还款明细。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必要资料。
三、办理流程
目前主要采用“先还后贷”方式:
- 贷款审核: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确定贷款额度。
- 结清原商贷:申请人在60日内到原商贷银行结清商业住房贷款。
- 办理贷款手续:申请人持商贷结清有效凭证和申请资料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 注销与抵押登记: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原商贷的房屋抵押登记,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 贷款发放:中心将贷款资金划转到申请人的还款账户中。
四、注意事项
- 审核时效:审核通过后,若借款申请人超过60日未完成原商贷提前结清手续,将视同自动放弃本次商转公贷款,需重新申请预约。
- 贷款类型:“商转公”业务只限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差额部分需借款人自行结清。
- 房屋套数限制: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保持一致,根据申请人家庭在定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套数来确定贷款政策。
- 费用问题:办理“商转公”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确保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和流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