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有-白旭飞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侵权纠纷

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以下是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1. 霍乱;
  2.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3. 伤寒和副伤寒;
  4. 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
  5. 活动性肺结核;
  6.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这些疾病之所以被视为有碍食品安全,是因为它们可能通过患病者污染食品,进而通过食物传播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患有上述疾病的人员应避免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患有上述疾病,或者对食品安全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