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改户口本上的年龄,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民的出生日期原则上不能更改。但如果您是2013年6月1日前出生,并且确实因为出生日期有误需要更正,那么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申请条件
- 出生日期有误,且为2013年6月1日前出生。
- 出生日期未更正过,因为出生日期已更正过一次的,再次申请更正将不被受理。
- 干部出生日期更正需遵循相关通知规定。
- 更正出生日期时,本人必须到场。
二、所需材料
- 《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此表可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 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需要提供,需核验原件并收复印件1份。
- 年龄认定证明和人事档案:
- 国有单位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 非公职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 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如待业证、失业证、下岗证等)。
- 原始的出生医学记录: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时医院病历档案证明等,需核验原件并收复印件1份。
- 差错前户籍登记机关的原始证明:包括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等,需核验原件并收复印件(或只核验原件)。
-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根据申请理由提供。
三、办理程序
-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将予以受理;如果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当场更正;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审核与审批:审核合格后,将当场受理,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 查询审批结果:在提交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到公安户籍窗口查询审批结果。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均为1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 申请更正主项信息的,同一主项信息只能申请更正一次。
- 办理地点和办公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请提前查询并确认。
按照上述步骤和要求准备材料并办理,您应该能够成功更正户口本上的年龄信息。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的公安户籍窗口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