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养女的合法权益,在赡养时不可以减免。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法律义务与权益保护:
-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一旦成立,即具有与亲生父母子女相同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养父母有义务抚养养子女,而养子女在成年后(或具备赡养能力时)也有义务赡养养父母。
- 侵占养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教育机会等,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不仅不能作为减免赡养义务的理由,反而可能构成法律上的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赡养义务的独立性:
- 赡养义务是基于家庭关系(如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法律义务,它独立于其他任何经济或财产关系。因此,即使养父母曾经侵占过养女的合法权益,这也不能成为减免其赡养义务的理由。
法律后果与救济途径:
- 如果养父母侵占了养女的合法权益,养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等。
- 但是,这种救济途径并不涉及赡养义务的减免。养女在寻求法律救济的同时,仍然需要履行其赡养义务(当然,如果养父母的行为已经严重到导致养女无法履行赡养义务,如被剥夺了所有财产和收入来源,那么这将是一个特殊情况,需要具体法律程序来处理)。
综上所述,侵占养女的合法权益并不能成为减免赡养义务的理由。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赡养关系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和家庭的伦理道德而建立的,它不受其他经济或财产关系的影响。因此,无论养父母是否曾经侵占过养女的合法权益,养女在具备赡养能力时都应该履行其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