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被公司辞退时,其未休年假的计算及补偿方式如下:
结论前置:员工被辞退时,未休年假应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标准为日工资收入的300%,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实际需另行支付200%的补偿。
具体计算方式:
应休未休年假天数的折算:
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计算:
特殊情况说明:
举例:
假设某员工月薪为8000元,工作9个月后被辞退且未休年假。其日工资为800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367.82元。根据折算公式,其应休年假天数为(270天÷365天)×5天,约等于3.69天,取整为3天。因此,该员工应获得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为367.82元×3天×200%,约等于2206.92元。
综上所述,员工被公司辞退时,其未休年假应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