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行政复议终止-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1. 申请人撤回申请: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且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2. 申请人死亡且无近亲属或近亲属放弃权利: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 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且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权利: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5. 行政拘留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另外,如果依照相关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也会终止。如果你在具体案件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